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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村民被枪杀案公安副局长一问三不知 引发媒体抗议       ★★★ 【字体:
贵州村民被枪杀案公安副局长一问三不知 1.12枪击案调查通报被指为开枪警察辩护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yon888.net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19

贵州警察击毙村民事件最新进展:贵州警方13次回避尖锐提问 被指导演发布会

18日,贵州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关岭县公安局坡贡派出所副所长张磊用枪打死两名村民案件进行通报。发布会上警方数次回避尖锐提问,有记者现场抗议指责警方解释有为当事警察开脱责任之嫌,随即抗议新闻发布会是经过导演的。

贵州枪击案:公安局副局长一问三不知 引发媒体抗议


警方发言人对尖锐问题的搪塞,引起记者不满,一记者高喊“严重抗议”

18日上午11点,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在政府办公楼7楼会议室召开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就关岭县公安局坡贡派出所副所长张磊用枪打死两名村民案件进行通报。坡贡镇镇长吴昕,安顺市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冉太有出席了新闻发布会。仅仅持续半小时的发布会上,雷人的问答频繁出现。

  “死者是否有袭警行为”、“张磊是否存在先击伤郭永志,再对其进行击毙的情节”、“对死者家属的70万赔偿款是否挪用民政救济款”成为记者提问的焦点,但冉太有一问三不知,并只点名让本省媒体提问,引起记者不满,导致发布会现场数度陷入混乱状态,最后,在记者的追问下,冉太有被“问爆”,频频以“正在调查”进行搪塞,最后语无伦次冲破记者的包围,逃离发布会现场。

  冉太有最让人哭笑不得的言论,是郭志勇“先被打伤大腿还是先被打中头部击毙”的问题上,冉太有既不承认张磊先打中郭永志的腿部,也坚决否认张磊先打中了郭永志的头部。但冉太有同时表示,张磊确实对郭永志开了两枪。

  袭警还赔钱?怕死者把尸体摆上街

  安顺政府网:请问张磊是否和发生纠纷的群众有过矛盾?

  冉太有:在现在调查,双方当事人的证言均未反映出张磊与双方当事人有矛盾或其他关系。

  贵州日报社:坡贡镇政府为什么要和死者家属签订赔偿协议?

  吴昕:镇政府为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因死者家属提出家庭困难,要求补偿兑现才对尸体进行尸检和安葬处理,政府对死者家属两个家庭进行了调查了解,已死两名死者家庭比较困难,且事发地在坡贡镇街上,若尸体不及时处理,将影响交通,给群众出行造成不便,镇政府从工作职责和人道主义职责出发,从民众救济救助渠道进行补偿,为确保稳定,镇政府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整个过程得到死者家属积极配合,善后工作顺利开展,两名死者尸体已按当地习俗于15日安葬。

  也许大家会问几个问题,一是,坡贡镇政府是贫困乡镇,为何补偿这么高?因为死者家属要求很高,35万事家属提出的最低限额,否则他们将不配合尸检和调查取证。

  第二个,资金从哪里来?暂时由县财政垫付。

  也许大家会问第三个问题,是否会用民政资金和财政资金来补偿?我们现在是在垫付,事情处理完毕后,会专题研究。

尸检报告推翻县公安局说法

尸检报告明显否定了关岭县公安局此前的结论。事发后,目击者说是开了5枪,第一枪冲天,第二枪打在地下,第三枪打死郭永华,第四枪和第五枪打死郭永志。但关岭县公安局梁副局长坚称,事发时张磊共发射4发子弹,两次鸣枪警告后,仍然发生继续“抓扯”,张磊其后两枪分别射中郭永华和郭永志。对于郭永志身中两枪,梁说“不可能”。[详细]

 先击伤再击毙?这不存在

  重庆晨报:张磊目前是被刑事调查还是被纪律调查?官方给张磊的定性是“经验不足,处置不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如何来看待张磊的行为?

  冉太有:目前现阶段,张磊是被公安机关司法调查,宣布停止职务,他在接受调查,相关处理会在调查结束以后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某报记者:为何张磊枪枪都是射击要害部位?还有,是否存在将其腿打伤后,再对其头部射击致其死亡的情况?

  冉太有:根据我们调查,首先,我们要明确指出,这种说法是不客观的,其中两枪对天鸣枪示警,一枪击中非要害部位,不存在对郭永志进行击伤后再上前对其头部进行射击的情况。

  潇湘晨报:郭永志身中两枪,但您刚刚说,不存在对郭永志进行击伤后再上前对其头部进行射击的情况,那是先击中头部击毙再对腿部补上一枪吗?

  冉太有:这也不存在。

  潇湘晨报:这么说,又不是先打腿,也不是先打头,难道是张磊以肉眼难以捕捉的速度对郭永志同时开了两枪吗?

  冉太有:请等我们调查清楚再问。

  (场面一度混乱)

  新民周刊:我抗议!你们这场新闻发布会是经过导演的!

  华商报:两枪,哪枪在前哪枪在后?近距离是多近距离?枪口离击中部位有多远?

  冉太有:这个距离,省公安厅现场勘查和技术鉴定还在进行当中,等最后的结论出来,我们再将事实向各位公布。

  华商报:郭永志中两枪,哪枪在前,哪枪在后?

  冉太有:这个,省公安厅的技术鉴定拿出来以后,我们再伺机向各位公布。

  (记者显然对回答不满,再度混乱)

  华商报:笔录是什么时候开始?调查的情况能不能介绍?

  冉太有:这个,因为坡贡镇的环境比较复杂,它地点小,有些甚至和死者有亲属关系,我们还在调查,调查出结果以后我们一定要进行公布的。

  “袭警”、“抢枪”可能不是最终定论

  新民周刊:警方调查说是维持了13号的“袭警”,“抢枪”这个定性,但为什么接受媒体采访的所有目击证人都没有讲到这一点?甚至很多目击证人都没有看到当事双方没有进行肢体碰撞,从当事人的采访可以发现,他们说最多就是跟警察之间有推搡行为,我不知道警方这个“袭警”和“抢枪”的依据是哪里来的?调查了哪些目击证人?这个过程警方有必要向大家公布。

  冉太有:这个记者同志提的这个肯定是要公布的,但相关的案情还在调查过程当中,像勘察和技术鉴定,和大量的调查还在进行,调查完以后……

  华商报:既然在继续调查,那13号就公布“暴力袭警”这个结果会不会有些草率?

  冉太有:不,不,这个也不是结果,一切真正的法律结果要等调查完以后才能……

  重庆晨报:那没有调查清楚就盖棺定论,您作为政府的工作人员,您觉得这样负责任吗?

  冉太有(开始语无伦次):我们调查的情况,最终结果,我们以调查的事实再向大家公布。

  新民周刊:那我们是不是可以把它理解成,您说的意思是,袭警和抢枪还没有最终定论,这只是调查过程中警方听到的一些证词而已?

  冉太有:最后的结果要等调查完以后才能向社会各界进行公布。

  用民政救济款补偿,是“垫付”不是“挪用”

  重庆晨报:您能不能给我们一个调查结果的时间表?

  冉太有(语无伦次):这个呢,我们可以,(开完发布会)下来以后,集体来(约)时间,和你们再进行……哦,这个,交换,啊,集体交换。

  新民周刊:那今天这个新闻发布会是通报案情的进展过程呢,还是最终定性?请正面回应!

  冉太有:这个就是,目前我们调查的情况,这个不是最后的情况。

  主持人:记者提问时间结束。

  (会场瞬间陷入混乱,记者们极度不满,大声抗议,并强行进行提问)

  重庆晨报:既然定性为抢枪而击毙两名村名,但政府还要赔70万,这是不是在某种程度上,怂恿其他的民众也采取同样的行为?

  主持人:这在刚刚已经做出了回答。

  江西电视台:对死者的赔偿是不是牵涉到挪用民政款项?

  吴昕:这只是先作为垫付。

  江西电视台:这个垫付是不是一种挪用呢?因为民政救济款是专款专用的。

  吴昕:不是,这只是从民众渠道来,这只是先作垫付。

  (镇长及副局长欲强行离席,被记者包围,场面再度混乱)

  主持人:中午我们准备了中午餐,请大家吃饭。

  (记者纷纷表示不吃饭,镇长和副局长被围住,后走脱)


案发现场图片

贵州安顺通报警察杀村民案引媒体抗议

18日上午11点,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在政府办公楼7楼会议室召开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就关岭县公安局坡贡派出所副所长张磊用枪打死两名村民案件进行通报。

但官方仍未对枪杀案进行最后定性。在新闻发布会上,由于主持人有指定贵州和安顺本地媒体提问之嫌,曾几度引起外地媒体的抗议。

现场图片:

 

早前贵州警方回应:警察击毙村民是执行公务

1月12日下午,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发生一起暴力袭警事件,两名男子在民警正常执行公务时,暴力袭警并公然抢夺民警佩枪,被子弹击中死亡。

 

贵州枪击案调查通报被指为开枪警察辩护

贵州枪击案发布会:公安局副局长一问三不知

安顺市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冉太有被媒体层层包围

 

18日新闻发布会非但没有使案情水落石出,反而让案情更扑朔迷离、疑窦丛生了。因为此番警方的调查通报,颇有张磊的辩护律师的口吻,而丧失了调查方应有的中立、公正立场。

针对贵州关岭县警察张磊开枪致两村民死亡一案,安顺市政府方面称:因张磊“临场处置经验不足”,但确实受到当事人攻击和抓扯,但有无必要开枪示警值得商榷。1月18日安顺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关岭“1·12”事件阶段调查结果。

笔者以为,18日新闻发布会非但没有使案情水落石出,反而让案情更扑朔迷离、疑窦丛生了。因为此番警方的调查通报,颇有张磊的辩护律师的口吻,而丧失了调查方应有的中立、公正立场。哲学家维特根斯坦说“把能说清楚的,都说清楚”,现在的通报中大约算是“把对警方有利的,都说清楚”,把那些对张磊不利的,特别是一些严重影响事件定性的情节淡化了。

官方通报称:死者郭永志情绪激动,不听劝阻,抢夺张磊的枪支,在此过程中,被张磊的子弹击中死亡。“经初步调查鉴定,以下事实也基本确定”:一是张磊是接到报警之后赶到的现场,二是死者生前都喝过酒。

首先,坦率地说,上述两点“确定”与案情定性的关系不大。本案的关键甚至不是警方执法不妥,而是张磊是否涉嫌故意杀人。且不提之前是否“抢枪”,是否处置不当,郭永志身上有两处枪伤说明什么?

在尸检前,县公安局梁姓副局长坚决否认死者中有人身中两枪,但现在尸检报告显示:郭永志身上“一颗子弹从右大腿内侧中段射入,另一颗子弹从头部左颞顶部射入”,即大腿中枪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之下,张磊又在其太阳穴补了一枪,这明显涉嫌故意杀人。梁副局长当做何解释?应被认为是“护犊子”呢,还是发布严重不负责任的言论?

另据报道,面对记者“先被打伤大腿还是先被打中头部击毙”的问题,发言官员既不承认先打中腿部,也坚决否认先打中头部;但其同时表示,张磊确实对其开了两枪。

其次,据媒体报道的目击者证言,张磊朝郭永志开了一枪之后,又顶着他的脑袋再开一枪,如果是顶着头部的近距离射杀,死者皮肤应该受到灼伤,尸检报告也应该有判断射击距离这项“常规项目”,为什么没有公布呢?

此次发布会上官方不愿意回答的问题,还有很多:如是否定性为暴力袭警?最新的调查是立案调查,还是内部调查?……发言人均表示在调查当中,“需要再研究决定”。

再次,谁有权公布案情真相?按此前通告,相关领导已成立领导小组,当事警察被停职调查,检察机关也正介入,还有公安部督察。但早在调查启动前,警方就先声夺人提出“袭警”“抢枪”,而备受舆论质疑。开枪的警察是关岭县的警察,其开枪时正是代表县公安机关履行公务,按《刑事诉讼法》以及一般法理,安顺警方就是当事人,应该回避。如此“自查自纠”,让公众很不放心。

此前媒体已经报道过多名目击者的证言,表明有可能是警察开枪杀人,他甚至不允许别人将死者送医。这些证言有没有被采纳?有没有体现在通报里?我们甚至更加担心,警方如此这般的“立场”会不会严重“影响”目击者的证言。

政府对公共事件展开调查、发布通报,是为了满足公民的知情权,同时也是重拾公信的平台。所以政府调查应有起码的公信,而不能让人觉得像份“辩护词”,不能用政府的公信为个别警察涉嫌的违法行为背书。

 

贵州关岭枪击案:村民暴力袭警还是警方滥用枪支?

警察用枪须善,官员出言须慎 警察开的不是枪,是对权力的滥用和对生命的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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