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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关岭枪击案最新 民警枪杀村民3枪均在10厘米内射击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yon888.net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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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详解贵州安顺“1·12”枪击案检验结果 尸检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我们是讲究科学的,尸检结果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今天(20日)上午,贵州省安顺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副主任法医师许勇告诉记者。
尸检推翻关岭县公安局说法 安顺市公安局透露,根据尸检报告,死者郭永志身上有两处枪伤,一颗子弹从右大腿内侧中段射入,从右腿腘窝(膝弯)处射出,另一颗子弹从头部左颞顶部射入;击中死者郭永华的子弹从其头部左下眼睑处射入,右侧枕后部射出。 尸检报告明显否定了关岭县公安局此前的结论。事发后,目击者说是开了5枪,第一枪冲天,第二枪打在地下,第三枪打死郭永华,第四枪和第五枪打死郭永志。但关岭县公安局梁副局长坚称,事发时张磊共发射4发子弹,两次鸣枪警告后,仍然发生继续“抓扯”,张磊其后两枪分别射中郭永华和郭永志。对于郭永志身中两枪,梁说“不可能” 目击者回忆当时情景 “当时我正出店门去银行存钱,一出门被现场惊呆了。”目击者刘先生称,出门后,他看到便衣警察张磊左手指着郭永华,右手正在掏手枪,嘴里说出的“跪倒,否则我毙了你!”这句话的声音特别大。随后,对方回了一句:“我没有犯法,你不敢开枪。” 这时,协勤王道胜突然拿出电棍将郭永华电击倒地。而张磊拔出手枪,先后朝着天空和地面开了两枪,接着,直接朝着郭永华的头部开了一枪,郭当场倒地。此时,郭永华的堂弟郭永志上前询问原因,张磊朝着郭永志的腰背正中开了一枪,不过当时郭永志并未立即死亡,他朝着身边的一根电杆爬过去,张磊走上前,用枪顶着他的后脑再开一枪。“这个人还可以医,赶紧送医院。”据现场目击者称,在张磊第二枪响之前,有村民这样大声呼喊。张磊用枪指着上前查看的村民说,“谁敢把他送到医院,我就把谁嘣了。” “两人倒地后,我都被吓得不知所措。”与郭姓两兄弟准备一起回家的村民陈祥荣,也被张磊对准了胸膛。“当他枪抵在自己胸膛后,突然听见一声响,不见反映。”陈说,估计是他枪里没子弹了,否则自己也“一命呜呼”了。 多位目击者称,事发后,张磊朝着围观群众挥了挥手,留下“大家都看着的,到时帮我作证。”这句话后离开了现场
贵州警察枪杀村民案无一目击者证实死者袭警 2010年1月12日,贵州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坡贡镇两名村民被派出所警察开枪打死。这一事件再次引爆了舆论关于基层警察形象、警察权力滥用、警民关系等问题的讨论和反思。有网民指出,基层警察公信力面临严重危机,相关部门必须反思为什么老百姓会一面倒地相信警察滥用职权。 “袭警说”与“枪杀说” 官方通报称,民警在执行公务时遭遇暴力袭击,民警鸣枪示警,当事人抢夺佩枪,两村民后被子弹击中死亡。而死者家属和众多网民则对官方此说法表示强烈质疑,认为警方滥用枪支,直接开枪射杀村民。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教授杨忠民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对于袭警行为的认定,必须有明确而充分的证据。 官方在通报时并未公布认定“袭警”的直接证据。而多家媒体的独立采访中,目击者无一证实“袭警抢枪”的情节。在目击者的描述中,警察张磊拔出手枪,先后朝着天空和地面开了两枪,接着,直接朝着村民郭永华的头部开了一枪,郭当场倒地。此时,郭永华的堂弟郭永志上前询问原因,张磊朝着郭永志的腰背开了一枪,当时郭永志并未立即死亡,他朝着身边的一根电杆爬过去,张磊走上前,用枪顶着他的后脑再开一枪。 我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遇有犯罪分子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 网民质疑,两村民即使有袭警行为,用警棍对付应该足够了,为何非要开枪,并且致命呢? 浙江杭州某派出所民警方某认为,我国对民警开枪的管理还是非常严格的,张磊作为派出所副所长,应该对相关规定非常了解,因此开枪可能是遇到了紧急情况。“目前真实情况到底如何谁也不知道,如果真的是对方抢枪,我认为民警开枪是正确的。万一枪落到暴徒手上,对社会的危害是非常大的。” 但他同时认为,调查结论应由非公安机关的第三方机构作出,这样才具有公信力。 杨忠民认为,从《条例》规定的精神上看,制止袭警行为,若需要动用武器,所造成的实际后果,应以足以使袭警者失去继续实施袭警行为的能力为限。因此,在具体情形中,如果只需鸣枪警告就足以震慑,或者只需造成对方轻微伤、轻伤害就足以使之失去侵害能力的,就不应当造成对方重伤害。“尽管有关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通常情形下,人民警察不到万不得已时,不能开枪打击对方致命部位,造成不应有的严重损害后果。”
贵州枪杀村民警察被曝六年前带枪夜砸民宅 12日,贵州安顺市关岭县坡贡镇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在处理村民打架时开枪,打中两个村民,导致他们死亡。官方说,张磊开枪前受到袭击。 昨天,自称受害人的关岭县岗乌镇小盘江村村民岑金能说:2004年4月4日晚,时任岗乌派出所副所长的张磊曾与另一名民警梅陆闯入他的住宅,进行打砸。 岑金能称,他就此事写过材料向政府部门举报,他手上有张磊在打砸其家时遗落的公文包为证。 小盘江有村民证实确有此事,但时任岗乌派出所所长进行了否认。 关岭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王湛称,将对这一事件调查。 “我们是公安局的,我们有枪” 岑金能(又名岑金伦)昨天说,这一打砸事件发生时,他本人在广东深圳打工,家里只有其妻子伍典芬和13岁的儿子。 有多名证人签字的《口述证实材料》和《严惩害群之马 以保百姓平安——关岭公安局干警张磊、梅陆夜撞民宅扰民害民事件反映材料》中详细描述了事件经过:张磊、梅陆喝醉了酒,无缘无故冲到岑金能家,将屋顶水泥瓦砸烂了几块,把门打烂、破门而入,强行将伍典芬喊起来,追问岑金能下落,得知不在家中后,将家具和生活用品砸烂。张、梅两人自始至终未讲任何原因。 昨天,伍典芬回忆说,两人在打了房屋外的水桶后又开始打门,“我问哪个?他们喊,不管哪个,开门开门。” 惊恐之下,伍典芬高喊:“抢人了,救命啊。”居住在附近的多名村民听到喊叫声后,冲出家门赶了过去。 村民岑金文说,他听到伍典芬带着哭腔的喊叫声后和很多村民一起赶到了现场,在岑金能的住宅门口看到了两个人在乱砸乱打。“他们说自己是公安局的,有枪。我们就害怕了。这两个人没有穿警服。” 受害人:遗落的公文包是证据 昨天,岑金能在家中翻出了一个公文包,公文包内有:张磊做的另一起案件的询问笔录、印泥、钥匙、一双袜子、通讯录、空白询问笔录、暂住人口登记表等。 岑金能说,这个公文包是当年张磊遗落的。他提供的照片显示,当时公文包就掉在被打坏的家具旁。 打砸事件发生后,派出所解释:“喝多酒了,弄错了。”派出所所长龙发才与岗乌镇政府驻村干部伍典卫到岑金能家,要求用60元赎回公文包,被拒绝。 当年10月,回到老家的岑金能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和投诉。“我们家又没犯法,这种事(被警察夜闯)在农村很败坏名声,最好恢复一下名誉就算了。按我们这里习惯,买一只鸡和一壶酒,赔个礼就行。他们不肯,所以我就告了。”岑金能说。 岑金能先后将文字反映材料和家中被砸现场照片递交到岗乌派出所、关岭县公安局、关岭县政府,要求查处张磊和梅陆违法违纪行为,但没有结果。“后来他(张磊)调走了,我们家就没有追究了,因为没有钱。”岑金能说,他至今没想明白,警察闯入他家到底为什么。 当地公安部门表示将调查 当年的驻村干部伍典卫证实说,他在打砸事件发生第二天来到小盘江村,出于工作需要,他了解了情况,“龙发才让我到岑金能家说和”。但伍典卫说,涉事警察是潘黔(音),还是张磊,他忘记了。 昨天中午,当年在《口述证实材料》上签字按手印的村民伍典茂、伍典景,根据记者提供的照片,一眼指认出6年前夜闯岑金能家并进行打砸就有张磊。 昨晚,已从岗乌派出所所长任上调到关岭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龙发才,在电话中否认警务人员深夜醉酒后到岑金能家打砸。对于遗落的公文包,龙发才说:“那个包是掉在山上的。” 昨天下午,记者将《口述证实材料》提供给了关岭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和督察大队,关岭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王湛说会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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